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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博主与球星的奇妙邂逅

朝颜96 著

言情小说连载

小说《重生博主与球星的奇妙邂逅》是知名作者“朝颜96”的作品之内容围绕主角沈鹤宁马可波罗展全文精彩片段:旅游博主穿2003,卡卡他不对鹤宁重生2003成了全网第一个旅游博主拍故宫初摄威尼斯日记录世界每个角落圣西罗球她镜头无意扫到观众席——那个巴西球星为何总跟着她? 直到那卡卡将她抵在走声音暗哑:“沈小你的镜头里……有没有我们的前世?” 沈鹤宁手一抖:“你也是重生的?”

主角:沈鹤宁,马可波罗   更新:2025-11-02 21: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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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意是顺着脊椎骨一点点爬上来,然后猛地扎进西肢百骸的。

沈鹤宁一个激灵,睁开了眼。

入目不是她熟悉的,充斥着消毒水气味的病房白,也不是黑暗中电子仪器幽幽的荧光。

而是一种陈旧的,泛着点儿灰黄调子的光线,从糊着旧报纸的窗户格子透进来,勉强照亮了这间狭小、杂乱、充满陌生感的屋子。

身下是硬得硌人的木板床,稍一动弹就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老房子特有的、混合了尘土和霉味的气息,还夹杂着……劣质打印墨水的味道?

她撑着手臂坐起来,视线茫然地扫过。

掉漆的木桌,桌上一台厚重的、方头方脑的乳白色电脑显示器,旁边散落着几本封面花哨的杂志,还有……一个银色的,巴掌大小,带着一个可以旋转伸缩的镜头的——数码相机?

索尼 DSC-P系列?

沈鹤宁的呼吸猛地一滞。

她几乎是扑了过去,冰凉的金属外壳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带着一种久远而熟悉的触感。

她颤抖着手指按下了开机键,屏幕亮起,像素粗糙的界面,显示着日期——2003年11月7日。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然后又猛地松开,狂跳起来,撞得胸口生疼。

2003年……她猛地扭头看向桌面上那些杂志,最上面一本是《旅行家》,封面是皑皑雪山下的布达拉宫,出版日期赫然印着“2003年10月”。

这不是梦。

她,沈鹤宁,那个在2024年因为一场意外戛然而止了环球旅行博主生涯,最终在病榻上耗尽最后力气的沈鹤宁,回来了?

回到了这个……互联网方兴未艾,数码产品笨重如砖,旅行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还停留在跟团游“上车睡觉,下车拍照”概念的……2003年?

混乱的思绪如同被惊扰的蜂群,嗡嗡作响。

属于这个身体的,零碎的记忆碎片也开始涌入脑海。

原主也叫沈鹤宁,二十二岁,刚大学毕业,家境普通,却有着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对“远方”近乎偏执的渴望。

这间租来的小破屋子,这台咬牙买的二手电脑和数码相机,就是她全部的家当。

她似乎……也在尝试着写一些旅行见闻,拍点照片,投给杂志社,但石沉大海是常态。

一种混杂着荒谬、狂喜、以及一丝不易察觉恐慌的情绪,在她胸腔里翻腾。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目光再次落在那台数码相机上。

既然回来了……既然拥有了这具年轻、健康,对世界充满探索欲望的身体,和这个遍地是机遇的野蛮生长时代……她拿起相机,手指抚过冰凉的镜头盖。

窗外,不知何时,飘起了细碎的雪花,是今年北京的初雪。

沈鹤宁眼神一凝,没有任何犹豫,她抓起床边一件半旧的羽绒服裹上,检查了一下相机电量,揣上存储卡和读卡器,拉开门,一头扎进了外面清冷干冽的空气里。

2003年的北京,天空是一种记忆中才有的,高远的湛蓝色。

街道比二十年后狭窄,车辆也没那么多,自行车流依旧是一道显著的风景。

灰色的胡同墙垣,光秃秃的枝桠,以及行人们身上带着明显时代印记的衣着,一切都像一部缓慢播放的老电影。

她没有去天安门,也没挤故宫的中轴线。

凭着前世模糊的记忆和对构图的本能,她拐进了景山前街,沿着筒子河一路向西。

积雪尚未覆盖一切,只是薄薄地、矜持地点缀着故宫角楼的琉璃瓦顶,和远处景山万春亭的飞檐。

她找到了一个相对僻静的河岸位置,架好相机——没有三脚架,就找了块还算平整的石栏杆靠着。

调整焦距,构图,将覆雪的角楼、暗哑的宫墙、结了薄冰的河面,以及铅灰色天空下那抹倔强的飞檐,一同纳入取景框。

光线不算最好,设备更是简陋得可怜。

但她有领先二十年的审美,和对瞬间捕捉的精准首觉。

“咔嚓。”

快门声轻不可闻,但在沈鹤宁听来,却如同一声惊雷,宣告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启。

接下来的几天,她几乎是不眠不休。

窝在那间小破屋里,用那台老牛拉破车般的电脑,笨拙地处理着照片——此时的Photoshop版本还很低,操作远不如后世便捷。

她调色,裁剪,尽力还原那一刻眼睛所见的静谧与壮丽。

然后,她注册了一个名叫“鹤行天下”的博客。

是的,博客。

在2003年,这还是个极其新鲜时髦的玩意儿。

她选择了一个界面相对清爽的平台,敲下了第一篇博文的标题:《故宫初雪:一场跨越六百年的寂静对话》没有浮夸的辞藻,没有攻略式的指点。

她用带着个人情绪和细腻观察的文字,描述了那个初雪的午后,筒子河边的寒冷,角楼在雪中的孤寂与雍容,以及一个现代灵魂与古老宫殿无声交流的刹那感触。

然后,附上了那张她精心调整过的角楼雪景图。

点击“发布”。

屏幕上跳出成功的提示。

沈鹤宁靠在椅背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能做的,她己经做了。

剩下的,交给时间,交给这个刚刚开始连接彼此的虚拟世界。

她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这个时代,网络普及率低,网速慢如蜗牛,能上网并且有阅读博客习惯的人,凤毛麟角。

然而,她低估了“美”的穿透力,以及一个全新内容形态在蛮荒时期所能引发的关注。

几天后,当她再次打开那个博客后台时,被一连串的提示音和飞速上涨的访问量、评论数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

那篇《故宫初雪》,不知被哪个早期网络名人转载推荐了,竟然火了!

评论里充斥着惊叹:“天啊!

这是故宫?

我怎么从来没觉得故宫这么美过!”

“博主文字太好了,看得我想立刻去买票!”

“这是什么相机拍的?

效果绝了!”

“博主是摄影师吗?

求更多作品!”

“鹤行天下……关注了!”

沈鹤宁看着屏幕上滚动的留言,一种久违的、火热的激流从心底涌起,迅速蔓延到西肢百骸。

那是她前世成功时熟悉的感觉,是她的内容被认可、被喜爱的证明。

第一步,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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